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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女方能不退还彩礼吗不退还彩礼的条件
2024-11-28
来源:塞游服务网
第1种观点: 女方提出离婚,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,彩礼是要退还给男方的:1、虽然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,但实际上两人从未共同生活过;2、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一方,因给付彩礼,导致其生活困难的。因此只要没有法定情形,即使女方提出离婚,彩礼也是不退的,有法定情形的,在离婚时,彩礼才需要退还给男方的。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适用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离婚时,是否需要退还彩礼是有条件限制的,符合其条件的,在离婚时,女方是需要退还彩礼的。女方在离婚时,需要退还彩礼的情形有:1、虽然夫妻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,但未共同生活的;2、男方婚前给付彩礼,然后导致男方发生生活困难的。只要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,女方需要在离婚时退还彩礼。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适用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女方提出离婚一般不用返还彩礼。但有以下情况,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,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。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。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解释》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适用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