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法对公司发起人的要求和程序是什么
《公司法》对公司发起人的要求如下:
1、发起人人数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;
2、发起人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。
《公司法》第七十九条规定,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。
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,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。
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,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,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,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。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,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。
一、股东分期出资的有关规定是什么
股东分期出资的有关规定如下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规定,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,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;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,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。股东不按上述规定缴纳出资的,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,还应当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规定,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,发起人应当书面认可公司章程规定的认购股份,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。出资非货币性财产的,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。发起人不按上述规定缴纳出资的,应当按照发起人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。发起人认可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,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,董事会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和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,申请设立登记。
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《公司法》第七十八条
设立股份有限公司,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,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。
《公司法》第七十九条
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。
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,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。
《公司法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
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,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,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。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,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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